小区违建侵占绿地怎么办?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6-12 14:41) 点击:362 |
小区违建侵占绿地怎么办? 因违章建筑侵占的是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和公共空间,侵害的往往是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而非某一家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某一业主往往不愿单方采取诉讼等方式解决其他业主违法建设问题。而由于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和公共空间并无所有权,因此,在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对于某一业主违法建设的行为往往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但在很多情形下物业公司的这一做法并不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业主违法建设问题。如何破解这一窘境,是当今社会一大热点和难点问题。上述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为解决违法建设问题提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合理、合法的司法救济途径。 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如果小区内某一业主在物业共用部位搭建自用设施,占有共有道路、绿地,其行为已经侵害了小区内其他业主的共有权利,小区内的其他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私搭乱建的业主进行起诉,要求其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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